2006年8月25日,星期五(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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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老牌舞厅公开招人伴舞 工作10分钟报酬35元 警方相关人士称——
舞师是否属有偿陪侍尚难界定
杨京瑞 王媛媛

  新闻回放
  据上海《青年报》报道,日前,上海最老牌的娱乐场所——百乐门舞厅公开招聘专门为舞客提供伴舞服务的舞师,要求是:18岁-30岁,形象佳气质好。
  女舞师在工作时身穿露背旗袍,头发统一梳成发髻。百乐门舞厅门票200元一张。舞客点女舞师伴舞不用给小费,但舞厅公开透明收费:每位女舞师的工作以10分钟为计数单位,每10分钟的报酬是35元,现场专门有计分员统计分值,即使不在舞池起舞,坐着聊天也算工作时间。
  女舞客可点男舞师共舞,但要给男舞师小费。
  据了解,上海目前还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对舞师作出统一规定。上海市文广局市场处表示:会密切关注此事,研究如何进一步规范这一市场。
  舞师作为一种职业与相关法规所禁止的有偿陪侍有何区别呢?

  新闻延伸
  律师称:若管理规范舞师不在禁止之列
  有偿陪侍在法律上又称“以营利为目的的陪侍”,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的《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14条规定,娱乐场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得提供或者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陪侍,不得为进入娱乐场所的人员实施上述行为提供条件。
  北京证泰律师事务所赵曾海律师认为,跳交谊舞本身是高雅的行为,舞厅也是高档娱乐场所,舞师伴舞,舞厅收取一定费用,这是企业正常的经营行为,应该没有违法的地方。但如果单单从字面上解释,显然舞师是有偿陪侍,在禁止之列。
  可是从立法的精神来看,禁止有偿陪侍实质是禁止涉黄的色情活动,而对于这种管理比较规范又没有色情活动的有偿陪侍应该不在法律法规禁止之列。

  民警称:现在主要打击具有色情活动的有偿陪侍
  一般来说,警方打击的有偿陪侍都是伴有色情活动的,而是否伴有色情活动从娱乐场所的灯光、陪侍人员的穿着、是否秘密进行等方面就可以判断。
  这位民警说,一些娱乐场所采取有偿陪侍,个别场所甚至以脱衣舞、淫秽表演等流氓活动来招揽客源,严重扰乱了娱乐场所治安秩序,是警方重点打击的对象。但像舞师这一新行业是否属于打击之列,目前还不好界定。